因为“它”没有让老符做到“有始有终”。
某年暑假,上大学的符哲带了几个同学回老家玩,就住在家里。三个男生,籍贯天南地北,都是公大刑侦专业的同学,再过一年就要和符哲一起参加联考,都是要进刑侦队伍的苗子。
老符难得请了假,开车带着这群“准后辈”在老城各处溜达了一圈,回到家以后他亲自下厨,做了满满一桌菜。
几个年轻人围坐在饭桌边,一开始还有点拘谨,但老符给每个人夹菜,问他们学业怎么样、体能训练苦不苦、有没有谈朋友。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爱护,都是“将来的同行”,有种发自心底的亲近,他看这些年轻人的眼神,就像看自己儿子一样。
酒过三巡,终于没那么拘谨了,有个同学问了一句:“叔叔,您干刑警这么多年,有没有什么案子是您觉得特别棘手的?或者到现在想起来还觉得不甘心的?”
老符端着酒杯的手停了一下。
他把酒杯放下,看着桌上那一张张年轻的、还没被现实磨损过的脸,忽然觉得,正是这些孩子,将来有一天也许会遇到那个书包。
他这辈子的职业生涯快走到头了,但他们才刚刚开始。
“有。我办的最后一个案子。”
他去书房里,把那张照片拿了出来。那张照片他一直放在书房的抽屉里,那天特意拿出来给几个年轻人看的。
他在饭桌上把案情讲了一遍,越讲越激动,说到凶手如何有计划地作案时,把桌子拍得嘭嘭响;说到法医的结论时,自己给自己倒酒;说到书包消失的时候,指着照片让他们一个一个传阅。
“你们以后都是要当警察的人,当刑警,破案子,业务能力重要,但运气也重要。”
他把酒杯往桌上一顿,看着这几张年轻的脸,忽然放缓了语气,“有时候,我们破案,不靠穷追猛打,靠老天开眼。没证据,怎么都找不到证据,以为案子查不了了。这时候,一个犯人在别的地方犯了事,抓着了一审,往前一翻,就像葫芦上牵着的藤,顺藤摸瓜,能牵出好些个案子。那些求而不得的真相,说不定就这么出来了。”
“你们要是以后在办案的时候碰到这个书包……碰到这个书包……要记得——老符这儿还有个案子没完。就当是替我多留个心眼。”
老符还想说下去,但忽然停了。
话太多,堵在喉咙里,被酒劲冲得七零八落。
他重新给自己倒了一杯,一口闷下去,杯子重重地搁在桌上,声音已经有些含混。
“我不甘心。真的不甘心……”
他重复了好几遍,每一遍都轻一点,像是说给自己听的。
到底为什么不甘心?
为了没找到那个书包?为了最后一个案子没能圆满?为了没有话语权?
几个年轻人安静地坐在桌边,不敢问,只能反复传阅和摩挲那张照片,死死记住照片里的书包特征。
符哲的父亲用一辈子证明了学历不是一切,也用一辈子咽下了学历不够的不甘心。
所以符哲才考最好的警校,拿最好的成绩,通过竞争最激烈的联考,拼命向刑警队的方向奔跑。
***
窗外梧桐叶沙沙地响。
符哲把手机屏幕按灭,那些在记忆中闪回的细节、那些酒气和烟草味道、那些被反复摩挲过的笔记本页角,像是潮水一样,从他眼睛里慢慢退去。
“我的父亲是侦办这个案件的刑警。”
就在那片光收拢的瞬间,胡桃看到了他的锁屏画面。
公大的校门前,一个穿着警服的中年男人搭着符哲的肩膀,和符哲有五分像,但皮肤被经年累月的日头晒成了深褐色,脸上的皱纹是风刮出来的沟壑,笑起来眼角的褶子堆得更深了,眼神里有一种藏不住的骄傲。
胡桃抬眼看了看“小符警官”,一样的平头,一样的浓眉,只不过他的下颌线更锋利,身板更挺。
“但他四年前去世了,所以他不可能泄密。
符哲的话,让胡桃面露愕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