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太可怜了”。
“作者心理不正常。”
“你这么设定有什么意义?!”
她每天打开后台,露出苦笑,然后关掉,继续画下一话。
被骂多了,胡桃想换个方向,就把“透明人”的特性和恋爱喜剧嫁接起来。
她画了个“日抛男友”的章节:主角利用“别人记不住他的脸”这个特点,每天在学校门口和同一个喜欢的女孩“偶遇”,第一天帮她付了忘带钱包的账,第二天装作是新认识的同学,帮她把忘在食堂的包送过去,第三天、第四天、第五天——那个女孩每次见到他都像第一次见,把他当好心的路人。
胡桃觉得这个概念有意思:每天都是新的邂逅,每天都有心动的感觉。
她把这个篇章发出去,等着读者夸她灵光乍现。
可发完之后,最后几个读者也不发话了。
成绩越来越差,胡桃像一只在笼子里撞了太久铁栏杆的困兽,突然就“疯了”。
她没有再画恋爱,没有画友情,没有画任何试图让透明人被别人“看见”的故事,她画了一个绝不可能被人看见的场景。
——凶杀现场。
主角晚上带着耳机,听着音乐夜跑,穿过公园没有灯的小路,在公园的一道步梯前,撞见了一对年轻的男女吵架。
那个男人,把身前的少女推下了楼梯。
发生这一幕的时候,主角耳机里的音乐变了,他维持着跑步的姿势,站在楼梯下,和那个凶手面对面。
那一瞬,主角像被人施展了定身术一样,立在原地。
少女从高高的楼梯上滚下,圆睁着眼睛,摔断了脖子,就死在他的脚下,脖子折成一个诡异的角度。
主角眼睁睁地目睹了这一幕,生与死成了他们之间永恒的距离。
就在他以为自己要被灭口时,凶手的视角目光扫过他,却把他当成一堵空气墙,径直转身离开了。
纯做发泄的那一话发出去以后,胡桃就没管了。
她毕业了,得找房子、得找工作。
等她忙完回来,已经过了一个星期。
她打开后台,准备删文,还以为自己看错了——点击量不再是个位数的了,她的书突然就上了新人推荐榜。
有点击了,有收藏了,有好几页的评论了,有站内签约短信了。
更多的读者,终于明白了连她自己都没明白的伏笔。
“啊,难怪要铺垫这么多!原来主角除了是个透明人,还有柯南体质!”
“太有意思了!接下来会怎么做呢?”
“这个设定还能这么用的吗?”
“有点意思,追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