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兰德尔。
在末日来临之前,我的人生理想是当一名加油站经理。
后来末日真的来了,我发现加油站经理这个职业在行尸界没有编制,於是转而投身於一个更有前途的行业——掠夺者。
加入掠夺者这件事,说起来也不算我主动选择的。
那天我正在一间废弃超市里翻罐头,翻到一半被人从后面按住脑袋,脸贴在货架上,一个满脸鬍子的男人问我“你一个人?会不会开车?”
我说会。
他说“欢迎加入”。
就这样,我成了一名光荣的掠夺者。
这个职业没有五险一金,没有年终奖,唯一的福利是可以优先挑选抢来的物资。
缺点是你得跟一群比行尸还难相处的人住在一起,而且每次出去“干活”的时候,都有人在背后对你指指点点,“这小子腿慢,別让他追”。
我在掠夺者团伙里待了一阵子,主要负责开车、放风、搬东西。
不是我不想参与核心业务,是他们觉得我“手生”。
什么叫手生?
就是有一次我们截了一辆房车,他们把房车里的人拉出来,让我拿著刀站旁边看著。
我看著那个中年人跪在地上哭,他妻子在旁边尖叫,两个小孩缩在角落里。
我握著刀站了好一阵子,旁边的同伙不耐烦了,一把推开我自己上去动手。
从那以后我就被分配去搬东西了。
我是真的手生了。
刀握太久了,手僵了,就再也举不起来。
后来我们每到一个新地方,他们都会先用望远镜观察一阵子。
如果目標看起来像是我能处理的,就让我先上。
但我总是慢半拍,他们就不再指望我了。
这帮人里面,托尼和戴夫跟我还算能说上话。
托尼是个大嗓门,整天吹嘘自己在费城混过的日子,但我总觉得他只打过街机游戏。
戴夫稍微靠谱点,至少他不会在我搬东西的时候踢我屁股。
我们仨组了个鬆散的小联盟,类似於掠夺者內部的基层互助小组,主要活动內容包括:相互抱怨伙食太差,这鬼地方的罐头全是豆子,我已经放了整整一周连环屁;私下交换从物资堆里顺来的烟,托尼有一次用半包烟换了戴夫的罐头,还被戴夫追著骂了整天。
那天晚上我们路过一个酒吧,托尼说里面可能有酒。
结果托尼跟戴夫进去后没多久,枪响了。
酒吧的角落黑黢黢的,头顶的风扇也不转,只听到有人撞上桌角再滑下去的声音。
我往窗外看了一眼。
这一眼让我从房顶摔下来,大腿被一根铁管贯穿了。
贯穿。
这个词平时看到觉得没什么,轮到自己身上才知道有多疼。
铁管从大腿內侧穿过去,从后面穿出来,我低头看著那截露出半寸的钝尖,上面还掛著我的血和一些说不清的碎屑。
我想喊得撕心裂肺,只能仰面朝天躺在泥地上,看著满天星星,心想这辈子完了。
然后那个叫赫谢尔的老头把我从地上拖起来,用手按住我的大腿根部止血,跟收容流浪动物一样把我抬上车。
旁边围著两个人,我问他是不是日籍就被匕首捅了后腰,他叫李,还有一个戴棒球帽的年轻人,叫格伦。
他们给我包扎的时候,托尼和戴夫已经死了。
第二天我刚醒来的时候,他们就开始审我。
审我的是一个叫肖恩,一个叫莫尔,眼神特別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