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,韦伯早就发现面板上关于天赋的介绍,有许多模糊或者省略的地方。
比如“更容易发现一些他人觉察不到的细节”这句。
这无疑是【鉴识眼】的效果。
那么问题来了。
它的起效的方式,会是怎样呢?
如果非要找一个最为真切的形容。
韦伯觉得应该是——
时间。
如果说,韦伯之前对于rider的“鉴识”,还能用这是因为他对于rider有许多了解来解释。
那么对于那名司机,对于那些设备甚至是自己所处的环境,又该怎么“鉴识”呢?
知晓变化需要进行比较,而比较的对象则必须是“事物的过去”。
因此,如果一个人,或者一个事物自己才是“初次见到”,那么这种比较的前提又是从何而来呢?
“所以,自己进行对比的对象,实际上是早已被见证过的事物,或者说,是一开始就那些存在的时间本身。”
——在对自己进行“鉴识”后,韦伯清晰地得出了这个结论。
这无疑是上帝的伟力。
而时间是一切事物的起点,历史则是智慧诞生的源头。
而就像韦伯刚刚说得,因为自己的鉴识的对象是“时间”本身。
因此,用【鉴识眼】来观察“死者”是一种很奇特的感受。
……
“在这双眼睛面前,说谎、辩解……一切多余的举动,都是没有意义的。”
韦伯在心里对自己说。
“除非,凶手能瞒过时间本身,以及,我恰好能在参加的第一个案件里,遇上这种可怕的情况。”
就比如——
他现在看到的“间桐脏砚之死”。
刀光。
很快的刀光。
于夜光下闪着寒芒,透着冷意,一击便刺透胸膛,分开那老朽的心脏。
然后,温暖的血液便喷洒在庭院的草坪上,和那些微凉的夜露混杂在一起。
但韦伯却很清楚,间桐脏砚不是这样死的。
甚至,随着目暮警官而来的法医,早已给出了这个老人死亡的原因。
“凶手应当是一刀封喉将死者封喉,避免他发出求救声,然后才在死者的胸口补了一刀。”
“但不是这样的。”韦伯在心里说,“死者是在死后,被凶手转移到前厅的。”
韦伯的目光落在间桐脏砚的衣服的袖口处,一些不自然的深黑色痕迹,在袖口的纽扣内。
衣服上的泥土痕迹,可以很轻易地通过拍打除去,但是那些因为挤压,塞满缝隙的泥土不行。
但真实的死因,又的确是因为脖子上的血痕。
甚至,刚才自己和rider就从草坪外的道路上经过。
从自己看到的痕迹来看,喷溅在草坪上的血液,根本不可能被清理干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