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岑默默挪回去,逼仄的床底,透不过气。
有那么一瞬,他怀疑沈厌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,所以才会故意做出这等行径,但,他们是新婚夫妇,或许这样的行为每晚都有,甚至更过分也有
薛岑不是没想过,他早就告诉过自己了,无所谓,比起失去秦栀,这种东西根本不必计较,只要她最后选的还是他,他依旧愿意。
但想象和亲自见证截然不同,是抓心挠肝的折磨,是想将床上人碎尸万段的冲动,是最后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只能把指甲抠进肉里强忍着心痛的无奈。
他趴在床底,像条一无是处的死狗,苟延残喘,静待这场凌迟的结束。
从知晓男女有别开始,他想娶的小娘子只有一个,他知道她也喜欢自己,那日高兴的吃了好几碗饭,觉得每天都很快活,只要一想到日后家里会有她,他便总期待着赶紧长大。
为什么要在吕颂的事情上较真,他顺着她便是了,可他顺了她十几年,只一次怀疑,一次便被踢出局了吗?
时间过得极其漫长,对秦栀如此,对薛岑亦是如此。
沈厌弄了两个时辰,终于坐起身来,穿衣,穿鞋,然后转头将她的衣服一件件穿好,领口系紧,“我走了,你睡吧。”
腿间黏腻濡湿,像春潮后青苔肆意生长,秦栀细细喘着,窝在枕上掀开眼睫:“天还没亮,你去哪里?”
嗓音跟酸糖水里浸过,柔软青涩。
沈厌笑:“舍不得我?”
天还黑着,原本他可以躺到天亮,顺便在秦府用完早膳再去署衙,但他必须给床底那条狗留个机会,让他偷偷摸摸溜走的机会。
见不得光的人,自然该在光出现前滚蛋。
若天亮了,昭昭明日,朗朗乾坤,他如何能在人眼皮子底下悄无声息的消失。
想跟秦栀攀扯上关系,做梦去吧,他不可能给薛岑一丝一毫的机会。
狗东西,竟敢趁他在武德司无暇抽身之际,私会秦栀,当他是死了吗?
沈厌长眸含笑,颜色却冷得骇人,秦栀躺回去,摇头:“那你快走吧,早日结案,早日接我回府。”
“好。”
秦栀卷着薄被滚到床最里侧,再没出声。
薛岑走的时候也没告别,摸索着爬出来,似在床外站了少顷,而后翻窗出去,一声落地,并不稳当,他还拖着一条残腿。
秦栀觉得画面有点可怜,但转念一想,如此也好,他往后恐怕再不会来了,不必绞尽脑汁想法子将他拦在墙外,不必担心被沈厌撞见,不会有人说三道四议论她与薛岑旧情未了,甚好。
思忖半晌,秦栀深深吐了口浊气,暗自庆幸自己逃过一劫,幸亏沈厌没有察觉,否则两人怕是走不下去了。
累极,秦栀深深睡了过去。
秦府角门处,薛岑艰难的爬上树,咬牙跳了下去,腿没断,但毕竟是刚脱臼重新复原后的,落地时又是一崴,他嘶了声,蹲下,重新掰了回去。
秦府门下的灯笼轻轻晃动,他站在暗处观望了许久,空落落的心在反复的自我劝慰中逐渐填满,充实。
他有机会的,只消再耐心些,大理寺的这桩案子,势必要掀起一波风浪,而处于旋涡中的安国公府,必然不能善终,到那时,秦栀还是他的。
薛岑捂着酸胀的胸口,一瘸一拐的走远。
有人站在更暗处,露出阴冷的笑脸,到底怎么样才肯死心呢,堂堂薛少卿,怎么这么不知廉耻,焉知吕颂之事后,他就彻底失了良机,永远都不可能站在秦栀身边,成为她的伴侣,难道他蠢的一无所知吗?
沈厌如是想着,越发觉得薛岑可恶,可悲,可怜极了。
这么多年了,他根本不了解秦栀,至少不如他沈厌了解。
他配不上秦栀的喜欢,那样热烈奔放,不拘所有人眼光的爱,像太阳,远比太阳炽热,沈厌曾无数次窥探,嫉妒,渴望,但她从没有看到过自己,她眼里只有薛岑!
薛岑竟敢怀疑她,天知道那些日子沈厌如何高兴,简直昏了头似的,他知道,机会来了。
秦栀可以原谅一切,但唯独不信任,她无法谅解,沈厌都知道的道理,偏偏薛岑不懂。
他配不上秦栀的爱,过去不配,现在更不配。
在家里小住的日子,秦栀过得分外怯意,每日吃吃睡睡,散步消食,便连翻看医书都觉得轻快舒坦,被袁氏每日滋补着,不知不觉胖了些许,这日照镜子,里头的人小脸圆乎乎的。
“真是有福气的模样。”秦栀自言自语,弯眸满意一笑。
红景忍不住笑:“姑娘再住下去,恐怕得重新量体裁衣,旧衫子穿不上了。”
红蓼端着铜盆走来,顶了句:“夏衫宽大轻薄,姑娘便是再胖一圈,两圈也无妨。”
红景啐她:“你当我是在意姑娘胖瘦,我是怕安国公府的人说闲话,毕竟出了不小的事,整个公府人心惶惶,若姑娘养的白白胖胖,等回去尤夫人和其他人会怎么看,就算明面上不说,背地里也会责备姑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