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他就吃这一招儿,天知道他多想有一把枪。
叶城办公室里。
叶城给叶小川到了一杯茶。
“小川尝一尝,明前茶,我战友专门寄过来的,可好喝了。”
叶小川接过搪瓷杯:
“叶队长,别绕弯子了,什么事儿快说。”
叶城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照片,上面是一个中年男人,国字脸小眼睛,还留了两撇小胡子。
“一二九持枪大劫案嫌疑犯,周玉成。有消息称他躲进了终南山深处,北庄村是重点区域。”
“现在大雪封山,山里地势复杂。咱们局里警力有限,也就二十几个人,不可能大规模搜山。”
“你常常上山,对山里地势熟悉,需要你帮忙警戒。有情况及时打电话通知我们。”
叶小川坐直身子,正了正神色。虽然他不再是士兵,但生命的底色不变。
惩奸除恶,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是烙印在他灵魂里的使命。
“叶队长放心,保证完成任务。”叶小川差点敬了个军礼。
从办公楼出来时,叶小川背了一把崭新的M1加兰德。腰里多了两个弹夹,装了满满十六发子弹。
“小川,叶队长真给你配枪了?”叶富贵搓了搓手,一脸兴奋。
没有男人不爱枪的。
胡蝶也看得两眼放光,她跟着舅舅去过靶场,枪法也不错。
她磨了舅舅很久,连一把手枪都没得到。更别说M1加兰德,大八粒了。
说不羡慕是假的。
叶小川把枪往怀里拉了拉:
“你俩别想摸,枪是男人的命,怎么能随便给别人摸枪?”
叶富贵讪讪收回了手,胡蝶切了一声。
叶小川把空篮子装到牛车上,刚要跳上车,就被胡蝶拉住了胳膊。
“叶小川,你上次答应我,下次再见面教我功夫的。你忘了?”
叶小川挠了挠头,很苦恼的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