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简短的一句话,我爹的意思很明显,我和洛千歌这桩婚,他给包办了,就算我不应下,现在也得应下了。
说实话,我现在根本不知道用一种什么心情去面对洛千歌,对于男女之情,我还真是大姑娘上花轿,头一遭。
【信给你了,说好了三件事。】
“说吧,想让我帮你办什么事,先说好,只能是我力所能及的。”
洛千歌毫不犹豫,直接开口:
【第一件事,我想去逛集市,听说现在你们这每天都有大集,我想去看看。】
!!?
洛千歌眼神闪烁,满是期待。
我想过她可能会和我约法三章,又或是让我办一些很难的事情,确实没想到只是让我陪她逛集市。
而且看她的样子,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。
只不过洛千歌用的集市这个词,却是让我深思了一会儿。
说起来,现在哪还有什么集市,都是商场还有商业街。
集市这个词,要从之前最原始的以物换物开始说起,那时候大家约定好一个地方,互通有无。
后来有了城镇,吸引的人越来越多,这才有了集市的雏形。
但小地方终究不会有很多人停留,所以又会约定好一个时间,很多人一同前往集市,这话搁在以前也叫赶大集。
可现在盛世繁荣,城市变得中心化,赶大集这个词也渐渐被历史遗忘。
见我沉吟半天,洛千歌轻咦一声。
“正好去奉天之前我还要采买些东西,我带你去商场,也就是你说的集市。”
见我答应,洛千歌顿时喜笑颜开。
我带着洛千歌刚要出门,就在这时,白汉东将他的大劳停在门口,捧着一堆古董一头扎进了我家。
【雷爷让我亲自过来送一趟,说是雷子在境外搞回来的一批文物。】